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指近期拟在或已在异地同一地区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
有效期:根据居住证明有效期或个人承诺书确定备案有效期。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下降:
虽然参保人无论是否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均可在市外已开展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的医院进行直接结算,无需再回参保地申请报销,但如果没有按规定办理备案,报销的比例会下降。
此外,未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住院起付线按照异地转诊人员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5%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