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契税补贴政策惠民力度,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办〔2023〕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政策执行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2022年12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二、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2022年12月16日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期间已经缴纳契税,但尚未申请补贴的,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
四、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特此通告。
财政电话 0373-3077041
政策来源:放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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