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2022年12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市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封解控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南安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自2022年4月5日起,对丰州镇丰州村、霞美镇山美村山美北路35号楼栋和霞美镇四季康城一期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错峰取物”管理要求,村(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落实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
二、自2022年4月5日起,对洪濑镇、罗东镇解除管控,调整为防范区。管控解除后,村(居)民要继续严格按照我市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