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7年11月29日至2005年12月11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九)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十)本次公开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三)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6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五)2024年6月1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六)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