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补贴
补贴对象
新到临沂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
补贴标准
在临沂市首次购房,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条件
1、申请人要与就业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如果是在我市初次自主创业的人才,必须依法登记注册,同时还要担任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要在市内“两新”组织、创办企业正常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以养老保险为准),且购房时间不得早于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
3、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临沂市范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且至购房之日前在临沂市无住房交易记录。
4、申请人所购住房必须是临沂市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宅,或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二手住宅,所购住房产权应为申请人所有,如果申请人已婚,共有产权人应为申请人配偶。夫妻双方均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分别享受购房补贴,但享受补贴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金额。
办理流程
1、单位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统一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受理审核。首先是人社部门集中受理人才所在单位报送的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初审。然后是人社部门将初审通过的人才信息分别发同级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民政、公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以上部门完成审核,将审核情况书面反馈人社部门。
3、公示。县区人社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各县区人社部门按程序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