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3年6月21日至30日(补贴额度申领完即止)。
二、主办单位
温州湾新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局)
三、资金设置
发放总额度400万元,先到先得,发完为止。
具体标准为: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温州湾新区购车的消费者(单位、企业等非个人用户购买汽车不享受补贴,下同)按车辆价格(含增值税,下同)分为四档给予直接补贴:购买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30万元(含)以上车辆分别补贴2000元、4000元、6000元、8000元(详见下表)。
车价(含增值税) | 补贴金额 (元/辆) |
---|---|
5万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 | 2000元 |
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以下 | 4000元 |
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 | 6000元 |
30万元(含)以上 | 8000元 |
活动规则
(一)申领范围
在温州湾新区当地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7座(含)以下的新车(不含营运车辆、货车、特种用车、7座以上的其他客车)的消费者均可申领消费券补贴。
(二)申领方式
购车手续齐备后,登录阅龙湾APP在线申领,先到先得(以申报时间顺序为准)。消费者可在阅龙湾APP发布活动页面查看申领攻略。
具体步骤:①在应用商城搜索“阅龙湾”或扫描二维码下载“阅龙湾”客户端,并注册登录(务必以手机号码登录)。
②进入首页,点击“温州湾新区第四期汽车消费券”图标,点击“申请购车补贴”按键,阅读活动规则并勾选“已阅读”并确认阅读。
③按照表单要求填写信息。
④填写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查询审核结果。
(三)申领流程。
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车行购置新车→车主凭相关资料发起申请→信息审核→公示→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申报完成后在消费券总额中减去相应金额,该总数据在审核程序页面实时更新,直到活动截止。
(四)申报信息。
消费者需在阅龙湾APP购车补贴“申报端口”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填写信息包括:购车人姓名、购车人联系电话、购车人身份证号、购车人银行账号、销售企业名称、车牌号、车架号、车价(含税);上传材料包括: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订购合同(协议)原件扫描件、机动车交易发票原件扫描件、机动车行驶证原件扫描件。
注:1.交易发票开票日期、订购合同(协议)须在2023年6月21日(含)至2023年6月30日(含)期间。机动车行驶证时间须在6月21日(含)至7月7日(含)期间。
2.系统将于6月30日24时起或资金池清零时起关闭申领功能;行驶证、上牌时间延长至2023年7月7日24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订购合同(协议)内容须完整并签字加盖公章,须有合同号或编号。
4.汽车销售企业须于每日当天22时前提供活动期间购车名单作为后台审批辅助,名单提交至审计单位邮箱642182037@qq.com。
申领规则
每个消费者购置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提交申报信息或材料错误,导致补贴无法发放或者延迟发放的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本次汽车消费券仅限在公布的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不得以充值方式变相将汽车消费券转为购买零件、保养之用以及购买保险或其他汽车周边产品。如发现汽车经销商或购车人涉嫌采用伪造凭证及其他违规方式套取利益的,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资金,并保留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权利。
销售车企要求
参与活动的企业(须是线下实体店)应制订配套让利促销优惠方案,主动介绍汽车补贴相关规定,同时承诺不借机涨价加价。严禁企业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将依法处理。
资金结算
消费者须在2023年7月7日24时前完成上牌并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及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温州湾新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申请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经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对符合要求的消费者于2023年11月底前进行补助发放。
相关要求
(一)本次活动严格执行补助发放痕迹管理措施,所有成功兑现的售车发票号码均在税务部门登记备案。
(二)消费者产生换车行为的,消费者应向温州湾新区投资促进局(商务局)提交新的购车发票,并将作废原发票一并提交报备。因未报备,相关责任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三)消费者产生退车行为的,应主动退还相应补助。严禁虚开发票套取补助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
温州湾新区参与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资料:温州湾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