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2021年1月20日,句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明确指出非必要不聚集。
二、具体规定
严格控制大规模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属地、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机关企事业单位取消集体团拜、慰问、联欢等活动,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当制定疫情防控方案,由主管部门或属地审批,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治组备案。
2、各地、各部门不举办节日庙会、灯会、赶集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3、所有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不举行祈福、迎新、敬香、撞钟等大型聚集性活动。
4、提倡广大市民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使用网络、电话、短信等非接触方式拜年;不组织大规模聚会聚餐,家庭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5、酒店餐饮场所控制室内堂食规模,采取空间分隔、分流限流等措施,避免10人以上聚集聚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