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异地临时就医手续办理指南(方式+入口)
无需备案的情况:
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和城乡居民)离开宁波市,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就医的,无需办理备案,可直接刷卡(或凭医保电子凭证)就医结算。
需要备案的情况:
参保人省外出差、旅游等,临时要看病的。
备案办理入口:浙里办APP
办理方式:
在手机“浙里办”APP上通过事项“异地转诊人员备案”办理“无转诊证明”的“自主备案”,备案即时生效。
自主备案后,在省外城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和住院都可以直接刷卡,未开通门诊直接结算的城市,目前仅住院可以直接刷卡。
备案办理方式:
进入浙里办APP,首页下拉定位“个人主题专区”版块,点击“更多”进入“医疗保障专区”模块。
“医疗保障专区”→点击“更多”→备案服务→选择“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阅读“用户须知”,阅读《自助开通服务告知书》并打勾→点击“进入办事”→选择办理方式“本人办理”→点击“确定”。
进入“情形选择”页面,“是否为本人办理”按系统默认→选择操作类型“备案”→选择“是否有转诊证明”→选择“就诊疗程”,(在转诊证明选择“没有”时,不出现此项)→点击“确定”。
填写相关信息后,确认无误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