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这些事情你需要提前知道
提醒:婚姻登记这几样证件别忘带
根据民政部官网《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内地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港澳台居民: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华侨: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同时,以上“准新人”还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民政部门提醒:登记大厅将严格实行扫描健康码、测体温、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请“准新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工作并遵守现场引导、分流等安排。为提高窗口办证效率,减少在现场的逗留时间,提前准备好办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