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关于来返人员主动报备通告

社会热点2022-10-19 01:17:34佚名

涞水县关于来返人员主动报备通告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来涞返涞人员主动向乡镇(社区)基层组织报备的通告

  近期,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已波及全国多个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现就外地来涞返涞人员主动向乡镇(社区)的村(居)委会报备事宜通告如下:

  一、需报备的人员

  (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级来涞返涞人员;

  (二)发现阳性感染者(包括确诊、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或所在地市级来涞返涞人员;

  (三)与阳性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的行动轨迹存在交集人员;

  (四)境外来涞返涞人员;

  (五)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以及有弹窗或*号预警提示的人员;

  (六)近期有旅游、出差旅居史人员;

  (七)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人员。

  以上需报备人员原则上由本人报备,未成年人及其他无法自行完成报备的人员由其监护人协助报备,来涞走亲访友人员由负责接待的居民协助报备。

  二、报备受理机构

  来涞返涞人员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为报备的受理机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

  来涞返涞人员居住在单位或宾馆的,单位或宾馆作为报备的受理机构,单位或宾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报备的事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来源地、来涞返涞日期、来涞返涞后居住地、来返事由、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二)个人健康码实时截图;

  (三)个人行程码实时截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提供相关票据截图,自驾的提供车辆车牌号;

  (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

  (五)疫苗接种情况;

  (六)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四、报备的时限要求

  (一)欲来(返)先报。需报备人员确定来涞返涞行程后,出发前三天向目的地所在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报备。

  (二)随行随报。来涞返涞途中,要畅通联系渠道,随时报备行程位置(包括入境人员口岸隔离有关情况)。

  (三)即知即报。来涞返涞人员进入乡镇(社区)后,得知自己属于疫情防控重点人员排查范围的,要立即向乡镇(社区)的村(居)委会报备。

  五、报备的形式

  为降低感染风险,原则上采取电话、微信、或委托家人报备等无接触方式报备。可以在“河北健康码”程序“涉疫风险自报”模块随时进行报备。

  六、报备需同步采取的防控措施

  (一)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二)来涞返涞人员均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健康码绿码、行程码不带*号,在入界检查站再免费做一次核酸检测;未持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各交通检查站、车站等现场采样,抵涞后于24小时后72小时之内在本地主动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及时报告检测结果;

  (三)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

  (四)需要集中隔离的,报备后由所在乡镇(社区)联系疫情处置组(4536101)进行规范处置;

  (五)需居家医学观察的,严格单人单户居家,严禁外出。

  七、不主动报备的责任

  对于中高风险地区来涞返涞不主动报备人员,一经排查发现,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并且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对于非中高风险地区来涞返涞不主动报备人员,将从严执行管控措施,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由公安、卫健部门开展风险排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依照相关防疫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并记录备案。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本文标签: ,报备  ,人员  ,疫情  ,防控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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