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柴油货车实施禁限行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秋冬季移动源污染防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对全市柴油货车采取禁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1月30日-2月20日、3月1日-3月13日。
二、限行区域
信阳市全域范围(含县区)。
三、限行规定
(一)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燃油燃气货车上路行驶。其中,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禁止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重型燃油燃气货车、燃气公交车上路行驶。
(二)不受限行措施限制的车辆:
1. 纳入移动源白名单车辆可在本市通行。
2. 电动货车等新能源货车可通行。
3. 本市内高速过境车辆不受限行限制。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机动车辆,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