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平桥区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同意,平桥区气象局会同信阳市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根据当前全区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开展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的人工增雨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自2021年11月1日09:00开始至3日09:00结束。
二、作业方式:此次人工增雨作业采用牵引式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
三、作业地点:平桥区五里店街道办事处七桥村。
四、事故处理: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火箭弹残体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平桥区气象局报告,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
五、平桥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机构:
平桥区气象局:0376-3777256、1383762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