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建小区供热申请率达到什么比例热企应供热?
《条例(草案)》规定,已具备供热条件的住宅小区,建筑节能达到50%的,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40%以上的;建筑节能达不到50%的,申请用热户数达到小区总户数50%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供热。若申请用热户数达不到这两个规定比例的,供热用热双方可以对供热温度、供热时间和收费标准等协商后确定是否供热。
2、未接入集中供热管网的老旧小区应如何?
既有建筑申请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应于每年7月31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住宅小区申请户数达到本小区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供热企业应当将住宅小区接入集中供热管网。
3、还有何举措为用户购买供热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潍坊市将推行供热合同示范文本。创新性地提出使用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供热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为用户购买供热服务提供安全保障。此外,将严格限制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