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集中供热的发展重点是什么?
答:城市集中供热发展的重点是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风景旅游城市、重点环境保护城市、沿海开放城市、边境、口岸城镇。
在基本建设方面,重点支持热电联产及配套的城市管网设施项目,现有热电厂的挖潜、革新、改造配置尖峰锅炉扩大供热能力的项目以及小型火电厂改造为以供热为主的热电厂项目优先发展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公共建筑集中锅炉房建设项目;支持利用工业余热、地热实行集中供热项目;稳妥发展核能供热。
严格限制建设分散锅炉房和与城市集中供热规划不符的供热项目的建设。
在技术改造方面,重点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研制、开发和应用,在确保技术先进、质量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提高热网和热力站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现代管理手段。对能耗高、效率低、性能差的供热设备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更新改造和淘汰。
在生产供应方面,重点支持热电厂向市区供热,优先发展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住宅小区、旧城改造区、公供建筑实行集中供热,大力支持工业余热、地热就近供热。
在专业设备的生产上,支持高效节能供热产品和设备的生产制造,研制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