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医保局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待遇 兰州市医保生育津贴

社会热点2022-10-20 18:56:25佚名

兰陵县医保局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待遇 兰州市医保生育津贴

  兰陵县医保局关于三孩生育政策待遇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县医保局加大生育医疗保障工作推动力度,严格落实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结合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强调。

  根据规定参保单位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已经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可以享受以下两种待遇:一是生育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定额报销(顺产二级以下医院2000元,三级医院3000元;剖宫产二级以下医院3400元,三级医院5300元);二是门诊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550元。企业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规定的,享受以下两种待遇:一是生育住院医疗费按照女职工定额报销标准的50%享受;二是门诊产前检查费按照女职工补助标准的50%享受。

  此外,医保局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精简申报材料,提升生育保障待遇享受的便捷度。居民参保人员报销时不再提供《生育服务证》《再生育服务证》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实现生育津贴“一站式”同步结算。

本文标签: ,参保  ,政策  ,女职工  ,待遇  ,生育保险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