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30万元通用文旅优惠券领取注意事项
一、发券时间
9月30日上午10点30分
二、发券面额
10元(满25元可用)、20元(满50元可用)、40元(满100元可用)、80元(满200元可用)、120元(满300元可用)、160元(满400元可用)、200元(满500元可用)
三、有效期限
领券后7天内使用完毕,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或者退换消费券,逾期自动作废,系统重新发放,作废消费券不占消费券总额度。
四、领券入口
点我下载,实名注册——打开app首页,定位泰安市,点击“奖励中心”——选择“泰安市金秋文旅消费券”,点击领取——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即可成功领取——点击“我的票券”进行查看并出示票券,消费自动核销已领取票券
五、注意事项
1、每个注册用户领券上限额度500元,可分多次中领和退换。
2、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和旅游产品及服务消费不可拆分为两笔以上消费。消费者在一家文化和旅游企业购买文化和旅游产品次数不得超过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