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车出事故责任判定问答
问:机动车借给别人出事故算谁的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问:什么是车主有过错?
答: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问:哪些情况属于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答: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人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继续让其驾车出行的。2)行为人明知驾驶人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人驾驶机动车辆的。3)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此外,危险驾驶罪还有多种情形,比如追逐竞驶等等,均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