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最新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规定,2020年5月,泰安市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泰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的通知》(泰创城办〔2020〕5号)。生活垃圾分类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测评内容,此文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相关术语进行了界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涵盖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社区、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学校、医院等25类场所,对分类体系、分类设施配备、分类宣传形式等方面以表格的形式进行明确,简单清晰,易于操作,为下一步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及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主要依据和实践参考。
文件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