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劳动保障维权又添新渠道(http://rsj.taian.gov.cn/col/col122713/index.html)
为进一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方式,市劳动保障监察在充分发挥(0538)8812580、12333热线电话、当面受理投诉等原有渠道作用的基础上,新开辟“泰安市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平台”。
当您合法权益受到以下侵害时:
1、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的;
2、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
3、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5、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工资报酬的;
7、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8、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9、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10、用人单位使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技术工种的;
11、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
12、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
13、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均可以通过登陆泰安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taian.gov.cn)进行举报投诉维权。市劳动保障监察将全方位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认真受理和查处各类举报案件,确保“有投诉、有处理、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