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护
1.赛道自5公里起(包括5公里),每2.5公里设置一个医疗点,并配以移动AED,医疗点前10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行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医疗救护车在比赛现场享有最高通行权限,所有人员及车辆需主动避让。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进行快速转运。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以及伴随的费用,均由选手本人承担,概不追究参与施救的医护人员、急救志愿者及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的任何法律和经济方面的责任。
2.在起点和每个终点处设置1-2个固定医疗点,并配以明显指示标志。
3.赛道沿途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医疗服务志愿者,维护比赛秩序、协助医疗救护人员为参赛者提供帮助。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根据自己身体情况,量力而行,如确实心力不支,应退出比赛,以防止发生意外。
5.组委会设有医护人员,根据参赛选手当时的实际情况,认为参赛选手不宜继续比赛,该参赛选手须听从医生的劝阻,停止比赛,裁判员需在号码布上做记号。
6.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出现伤病由救护车送往附近医院治疗,参赛选手需承担个人需付的医疗费用,如需保险赔付,将按照有关条款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