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购买商品住房,然后《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 2023年6月30日(含当日)之后,可以申请购房契税补贴。
补贴使用对象
1,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购置自住商品住房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在镇江市区新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注:该项契税补贴政策1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享受1次。在该补贴政策出台前已享受过其他契税补贴政策的,或已购商品住房、商办用房符合其他契税补贴政策尚未办理申领手续的,符合上述购置商品住房条件也可享受。该补贴政策与其他契税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购房要求
申请人所购房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缴纳契税并办理不动产权证;
2,房屋位于镇江市区范围(包括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和镇江高新区);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中须有申请人。
4,如果是多子女家庭必须有卫健委审核通过的家庭码。
5,不是多子女家庭购房的,面积不低于90平方米。
补贴标准
1,多孩家庭按照契税缴纳份额100%比例享受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新购置90平方米及以上的改善型商品住房,享受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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