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农民购房补贴办理流程
1.申请。购房人需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向市住建局提交《大庆市农民购房补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审核。市住建局负责检验申请人购房补贴相关信息,转交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进行联审。市公安局负责对申请人省内外户籍地址为乡村地区等相关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申请人提交的不动产权证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报告(在高新区办理的,由高新区相关机构负责审核、出具报告)。
3.核发。市住建局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期满无异议,向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核发购房补贴金,向未通过的申请人告知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