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0日
烟台: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9日起,将福山区清洋街道丽景佳园11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自2022年12月10日起,将芝罘区黄务街道星尚花园一栋(机场路252号),开发区电子大厦(长江路202号)、天马相城4期23号楼(黄河路369号),3处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烟台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