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宁海春节企业福利政策
支持企业稳工稳产抢生产先机
1、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类要素保障和服务,切实做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稳工稳产。订单较多、生产任务较重的企业,要根据实际充分利用现有产能和春节假期,调度增加一季度生产安排,提升产能利用水平。做好春节期间施工项目的建筑材料、民爆物品供应及运输和施工企业用水用电等协调服务保障为项目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创造条件。
2、以“大优强”培育企业和2022年度产值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对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企业,按同比每再增加1个百分点予以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8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抢抓建设成效显著的建筑业企业给予评优评奖优先推荐。
3、支持市级“大优强”培育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内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的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3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对采购现有产业链供应链外新增配套符合条件的中小微工业企业产品或委托加工、且单家企业新增采购或委托加工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不超过50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家“大优强”培育企业的累计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支持市级行业协会主办(或承办)省级及以上部门、行业协会的专业展会,对符合条件企业参展标准展位在100个(含)以上的,按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4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市级行业协会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参加国内、市外专业展会、且组织企业10家(含) 以上的,按每个参展展位费50%、最高不超过6000元/个的标准给予补助。
5、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稳岗优工企业的信贷支持。春节期间建设不停歇的重大项目,涉及临时用地复垦押金的,可以银行保函的方式代替。
持续推进企业降本减负
1、按照国家规定,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将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可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延长期间免收滞纳金。
2、放宽企业引育留用紧缺高技能人才奖励条件,对企业2022年2023年使用在甬缴纳社保费累计满3年,且持有我县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不少于上年的,按每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3、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小微企业减免“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有效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1、有序安排外来员工节后返岗,实施春节返岗交通补助,2023年1月21日至2月5日,对企业租用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或省外劳务协作输出地包车输送非本市户籍员工返岗的,符合条件的按包车费用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自行到我县企业返岗就业的非本市户籍员工给予返岗交通补助,补助标准为市外省内100元/人,华东地区300元/人华东地区以外500元/人。
2、加密招聘活动场次,开展“新春引才月线上线下协同招聘活动,增加专场招聘场次,其中开展现场招聘会10场以上。深化“五省八城”劳务协作,主动对接劳务输出大省,结合实际组团赴省外开展招聘活动。我县企业参加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赴外招聘活动,最高给予2000元/次的补助。
3、充分发挥用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强化监测跟踪,及时掌握劳动力流动和企业用工变化趋势,对缺工比较严重的企业实行清单式管理,安排专人跟进帮扶。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行业协会、职业技工院校等为元旦春节期间生产的企业提供用工和实习服务,满足企业急需用工。对元旦春节期间为企业新引进5名员工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高校、企业合作开展大学生技能实训,为企业生产性技术岗位培养并输送大学生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采取“以亲带亲”“以友带友”“以老乡带老乡等方式缓解用工矛盾。依托社区(行政村)基层平台、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精准服务对接,引导本地劳动力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