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大学毕业生引进计划奖励标准
补贴标准
凡连续在我市企业就业、首次在新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均可申请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经申报认定,对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本、硕、博),连续五年给予每月950元、13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给予每月500元、800元、1000元的租房补贴。其中,“985、211、双一流”高校理工类专业对口毕业生,按照上述标准2倍执行;“985、211、双一流"高校非理工类专业毕业生,按上述标准上浮30%执行。
事业单位新引进的硕士、博士研究生,首次在新沂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个月以上的,可按照企业大学生同等标准享受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
凡来新沂创业的大学生,所创办企业已经完成工商注册满6个月、正常缴纳社保1人以上(非申报者本人)、经营状况良好的创业大学生(限法定代表人),可按照就业大学生标准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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