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湖北通报4起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湖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秦军搞迷信活动问题”。
通报提到,2008年至2011年,时任武汉市政府副市长秦军为谋求“祛病消灾保官运”,两次请“风水术士”到其父亲墓前看风水、“烧符作法”;2014年下半年,再次请“风水术士”为其画符并按要求随身携带。2015年5月,秦军在担任襄阳市市长期间,听信属相“相生相克”说法,并前往寺庙求证与其“相生相克”的生肖,后据此更换身边工作人员。
秦军 资料图
此外,秦军还存在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和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资料显示,秦军,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湖北红安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他曾历任武汉市青山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委书记,2012年1月任武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5年2月至2017年11月历任襄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17年11月任湖北省商务厅党组书记、厅长,2021年6月被查。
经查,秦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违反组织原则,瞒报房产,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拆迁等事项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个人费用在单位报销,侵吞公款;擅权妄为,违规决定在禁止开发建设的河道范围内实施违法项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今年6月,湖北省纪委监委19日通报了5起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了湖北省商务厅原党组书记、厅长秦军违规决策推进工程项目建设问题:
2015年至2017年,秦军任襄阳市政府市长期间,明知河道滩地不能开发建设,在水利、规划等部门明确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仍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强行推进卧龙古镇项目建设。该项目后因违法占用行洪滩地被拆除,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秦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延伸阅读
毕力夫落马 曾因"32死特别重大事故"在离任后被追责
7月13日晚上,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毕力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毕力夫曾任赤峰市委书记,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等职务。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次年,已经转任自治区司法厅“一把手”的毕力夫被认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曾在内蒙古多个厅局、地市任“一把手”
毕力夫出生于1960年10月,蒙古族。
毕力夫
毕力夫早年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在日本国立医学部预防医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后来留校担任医学部研究员、客座教授,进行博士后研究。
1997年,毕力夫回国,在内蒙古医学院任教授,历任科研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内蒙古医学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
2008年3月,毕力夫离开高校,先后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厅级),自治区赤峰市委副书记,自治区卫生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3年12月,毕力夫出任乌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并于2015年1月转任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2月,毕力夫出任赤峰市委书记,主政一方。
2017年5月,毕力夫职务再次调整,转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
2020年3月,毕力夫出任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公开报道显示,毕力夫曾公开发表多篇研究文章,包括《学龄期肥胖儿童的饮食习惯和临床》《牛磺酸对单纯性肥胖者脂质代谢紊乱和视觉功能影响》《内蒙古农区蒙古族STR基因多态性研究》等。
曾因特别重大事故被处分
毕力夫曾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16年12月3日中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181名作业人员。经过救援,共有149人安全升井,32人不幸遇难,20人受伤。
视频截图
当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表示,这起事故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行为,该煤矿属关闭退出和落后产能煤矿,曾被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
2017年8月,中国政府网发文《国务院严肃处理两起特别重大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其中一起事故就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2·3”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
调查结果显示,宝马煤矿违规开采工作面因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违规恢复供电通风后,排放的高浓度瓦斯进入另一工作面,遇正在违规电焊所产生的火花引发爆炸。
调查组认定,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及元宝山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宝马煤矿长期越界违法开采行为失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不力,违规通过采矿许可证年检。
该事故发生后,包括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王波在内,多名领导干部被处分。其中,毕力夫被指任赤峰市委书记、市长期间,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不力,未切实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对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未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3任自治区司法厅“一把手”落马
毕力夫在转岗人大之前担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共任职3年左右。
政知君注意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已经有3任“一把手”落马。
徐呼和
2020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兼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徐呼和落马。
徐呼和曾于2005年1月至2014年5月担任自治区司法厅一把手,后来转岗自治区人大,并于2018年6月退休。
处分通报中指出,徐呼和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司法、监狱系统干部疏于管理,致使多人发生徇私舞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严重破坏司法公正的重大问题,且自身肆意用权,违规干预插手罪犯调监和减刑。
徐呼和落马前,2020年9月以来,媒体相继曝出内蒙古自治区多起“纸面服刑”案例,包括巴图孟和故意杀人后“纸面服刑”十五年、王韵虹“纸面服刑”7年等,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先后成立调查组开展专项调查。
媒体报道显示,至少两起“纸面服刑”案件发生在徐呼和任职期间。
郝泽军
2021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郝泽军任上落马。
郝泽军于2020年3月开始担任自治区司法厅一把手。
2021年11月,郝泽军被双开。
通报指出,他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涉煤违规违法重大事项;权力观异化,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