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
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8日16:00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乡村振兴专干、专职网格员
本次招聘人员“一岗双职”,同时履行乡村振兴专干、专职网格员工作责任,主要协助村“两委”班子抓好乡村振兴、基层党建等工作,做好村(社区)内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本次招聘人数为58人,具体见附件1。
(二)政法综治社会工作者
政法综治社会工作者主要负责配合做好辖区内政法、综治、网格化社会治理等工作。本次招聘人数为7人,具体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条件和对象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进取心、责任感强,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志愿从事农村基层工作;
(三)熟悉农村工作,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五)报考岗位须为本人户籍或原籍所在镇(以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为准),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家庭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调配;
(七)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预备)、退役军人优先考虑,最终结果以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研究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撤销的。
6.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7.其他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形。
8.其他不适合作为招聘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及各镇负责。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连云港市公开招聘网上报名平台“赣榆区”入口。(http://222.189.10.7:8082,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访问)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9日17: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9日17:00。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9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11月30日9:00—12月9日20: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用人单位联系。
A岗咨询电话:
青口镇:19952507221
宋庄镇:0518—80629263
海头镇:19901575418
柘汪镇:0518—80310552
墩尚镇:0518—86431002
赣马镇:0518—86381990
城头镇:0518—86561000
沙河镇:0518—86480556
金山镇:0518—87181867
班庄镇:0518—80310930
厉庄镇:19901577693
黑林镇:0518—80310651
B岗咨询电话:政法委:0518—86031358
如遇各镇无法解答的问题,请应聘人员咨询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组织部:0518—86223186
政法委: 0518—86031358
考务技术咨询:0518-86217595(受理涉及网报平台使用、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将按照本公告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见政策咨询电话。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312室(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7号)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确认、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打印准考证情况,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8-8621759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3。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可按通知要求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信息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anyu.gov.cn/)公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基层工作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anyu.gov.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要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于面试前两天登录原报名平台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决策能力、处理农村问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与仪表形象等。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ganyu.gov.cn/)公布。
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面试成绩仍相同,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对相关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体检、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负责,体检工作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放弃体检资格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赣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和公示不合格、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1.人员选岗。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优先按照户籍所在地、本人居住村(社区)进行分配,剩余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个人进行选岗,不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成绩顺序进行递补。
2.聘用管理。对确定聘任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模式,由岗位所在乡镇统一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每次聘期2年,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任职期间由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实行共同管理。
3.聘期换届。聘期内遇村“两委”集中换届,聘用人员必须参加集中换届选举。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后,报酬发放渠道不变,当选正职的按正职标准发放,非正职的按原标准发放。聘期期满后,转为任期,纳入现任村干部管理体系,按照现任村干部报酬标准和发放渠道落实待遇;未通过换届当选村“两委”干部的,聘期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解聘或续聘。
八、工作待遇
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绩效奖”组成,基本工资按照不低于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考核绩效奖由各镇村根据考核情况评定。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等原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赣榆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6223188,86207189,86292600。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赣榆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