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户籍的农民如何申请共有产权住房?
1. 申请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淮安市市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新版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应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及现婚姻状况证明;满法定结婚年龄仍未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
2. 另外,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无房家庭中有七十周岁以上老年人或者有重度残疾人员(残疾证一级、二级)或者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或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阿尔兹海默、帕金森)患者,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淮安市市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新版户口簿;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应提供结婚证;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民事判决书)以及现婚姻状况证明;满法定结婚年龄仍未婚的,需提供单身声明);
(4)《江苏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
(5)残疾证(一级、二级)或者重大疾病(诊断记录及半年内治疗记录)。
3.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时,如存在以下情况,还需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名下有机动车辆的,应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车辆保单(含机动车损失保险)。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免增值税的个体工商信息,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之日前一年期内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监护人作为住房保障主申请人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家庭成员之间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