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件类型
普通护照
受理条件
自然人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可提前预约办理。
办理地点
邢台市桥西区泉北西大街2868号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
邢台市守敬北路46号邢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1、2、3号窗口(市公安局)
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
(1)窗口受理
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2)审核签批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审批机构进行审核,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签发证件;不予批准的,审批机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决定书》。
(3)缴费制作证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86号)护照换发需收费160元。
2、网上办理
1、阅读须知
2、基本信息填写
在申请形式中可以选择不同的申请形式。
基本信息、结果送达与物流快递中用红框框选部分均为必填,请务必核对信息,勿缼勿漏。
3、材料提交
上传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后即可提交申报。
4、申报告知
在经过审核后接受申报单位会对申报结果进行告知。
咨询电话
0319-2202467
0319-220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