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事项范围
(一)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等领域公共安全类隐患;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等领域安全生产类事故隐患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其他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二、举报活动时间
长期有效。
三、奖励标准
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仅对最先有效举报的举报人进行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
(一)举报信息基本准确,能提供一定证据线索,举报事项经核查基本属实且属于一般事故隐患并书面责令限期整改的,最高奖励300元;
(二)举报信息准确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据,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属于一般事故隐患并书面责令限期整改的,最高奖励500元;
(三)举报事项属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有关单位核查属实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罚款的,最高奖励3000元;
(四)其他举报事项,按相关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四、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
2.微信小程序举报: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微信小程序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3.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4.领导信箱举报:通过淮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j.huaian.gov.cn/)的“领导信箱”进行留言举报;
5.来信举报:收信人: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邮编:223001;
6.来访举报:接待单位:淮安市应急管理局,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南楼12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