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沂市八一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
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范围:东至沭河,南至新北村引水河,西至郯新路,北至苏鲁两省交界处。
3、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安排
线下报名:8月2日至8月7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八一实验学校小学教务处
8月8日组织家长进入徐州市“阳光招生平台”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必须和现场审核材料一致。
施教区确认
1、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是确定施教区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确定施教公办学校。
2、为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符合第(一)条要求,按相关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接收其入学:
(1)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
(2)学生及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从未迁移过、学生父母双方均未有其他住房,且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内实际常住,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3)父母离异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实际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报名要求
1、户籍在施教区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简称父母,下同),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校报名。报名时将户口簿首页、孩子户口页、父母户口页和父母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带来。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随迁子女父母的居住证(一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
(2)随迁子女父母在本辖区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其父母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学校登记、报名,学校审核合格后接收其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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