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和标准
对2020年及以后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市级企业专技人才,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奖励。
2.申报条件
在市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新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省(部)属企业须提供评审结果公布文件(从外地引进人员须提供经确认通过相应证明材料)。
3.申报材料
(1)申请人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本人页)
(3)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创办企业的)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社保证明
(6)毕业证书
(7)学位证书
(8)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省(部)属企业须提供评审结果公布文件
(10)外地引进人员须提供高级职称确认通过的证明材料
注:国(境)外就读的,(6)至(8)项可不提供,学历材料只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