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办理: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不低于6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材料:
1、尚未实施网签合同的加盖房管部门受理章或档案章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契约)
2、个人信用报告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未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贷款资金划款约定
6、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7、二手房买卖合同
8、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9、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11、契税完税凭证
12、首付款凭证
13、实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提供资金监督支付协议(非必要)
14、I类借记卡15、已收房款证明
16、法院拍卖房贷款提供法院拍卖成交确认书(非必要)
17、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非必要)
办理地点
新乡市红旗区(县)新二街街道360号市民中心3楼1-4号室(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