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实施范围包括403个药物,试行期限2年。
单独支付药品范围
省医保局指出,医保药品目录内的国谈药及其同通用名同具体剂型药品、“岭南名方”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单独支付范围(以下简称单独支付药品)。
单独支付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与医保药品目录保持一致,执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
根据通知,此次试行的范围为2023年广东省医保药品单独支付范围共计403个药品,其中协议期内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为346个,竞价药品为17个,转为医保药品目录内常规药品的原国谈药4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