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种类和标准:
1. 住房补贴:对企业全职引进的本科学历毕业生在丰县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工作满3年后,按照购房总价的5%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在合同期内未购房的,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1.5万元租房补贴;对企业全职引进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工作满5年后,分别给予购房补贴10万元、20万元。其中,海外留学获得硕博士学位的增加5-10万元。在合同期内未购房的,合同期满后一次性发放5万元租房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
2. 生活补贴:对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每月分别给予生活补贴5000元、4000元、2000元,补贴3年。
3. 交通补贴:非丰籍毕业生可享受每年1000元探亲交通补贴,补贴3年。
4. 专项补贴(学费补助):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丰工作,在丰县企业就业或创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全职为企业服务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学费补助(已享受江苏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的除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7500元,“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5万元;普通高校硕士毕业生1.5万元,“双一流”高校硕士毕业生2万元;博士毕业生3万元。
5. 科研补助:进入丰县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工作,且在站工作期满1年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次性发放科研补助12万元。对引进或出站后在丰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博士后,除享受大学毕业生各项补贴外,3年内每年补助10万元。
6. 奖励资金:支持丰县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引人才,鼓励企业拿出优质岗位优先招引大学毕业生。经认定,按照每聘用一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并在企业工作满3年,一次性给予企业5000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含招引专门人才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