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乘客们:
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中明确的“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要求,严禁携带超标锂电池及其辅助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等乘坐公交车,请市民乘客们给予充分理解和配合。
新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4日
社会热点2023-09-08 04:02:17佚名
广大市民乘客们:
为加强安全行车管理,保障车辆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交运规〔2021〕2号)中明确的“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目录:标识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数量不超过5块,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要求,严禁携带超标锂电池及其辅助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等乘坐公交车,请市民乘客们给予充分理解和配合。
新乡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