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济南政府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请条件
(一)参与企业
济南市注册登记的限额以上在库的汽车销售企业(名单以活动页面展示为准)。
(二)参与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参与企业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非个人购车、二手车不在本次补贴范围内),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消费者在2023年12月8日0时至2024年1月15日24时期间在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且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之内,这里的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燃料电池汽车三类(机动车行驶证副页有“新能源”标注,挂绿色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