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指南
按照《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学生、儿童等)。
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但是应避免重复参保。
缴费方式: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2012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50元。
不设个人账户:
城乡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原来已经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地区,应于2020年底之前取消。
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采取住院费用报销、大病保险、门诊费用统筹等机制,各地区待遇政策有差异,需查阅或咨询当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