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需要大量买盐吗 现在需要囤盐吗

社会热点2023-08-26 15:21:36佚名

现在需要大量买盐吗 现在需要囤盐吗

  为保障食用盐价格秩序平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2023年8月26日对本市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规定,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价格自律,把保障食用盐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作为首要责任,积极做好食用盐的保供稳价工作,切实维护食用盐市场秩序。

  二、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加强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食用盐储备供应情况,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不要盲目抢购。

  三、不得借突发之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六、不得违背消费者(用户)意愿强制捆绑搭售其他商品(服务)或在法律规定以外附带其他不合理条件,变相提高价格或强制收费。

  七、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八、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九、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

  十、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在提醒告诫书发出后,各食用盐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

  邢台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工作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 12315 电话举报投诉。

本文标签: 价格  经营者  违法行为  消费者  单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