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报销
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单次住院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其余合规费用按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在宜昌市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意外伤害患者,患者或家属在入院3天内拨打夷陵区医保签约的商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0717-7828000),如属于报销范围,出院后带相关资料按相关政策予以报销。
住院费用报销方式
1.在医保联网医院住院,出院时凭患者社会保障卡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报销结算手续,个人只需要支付医保报销后的由患者承担的医疗费用。
2.在医保未联网医院住院(仅限于急危重症),出院后到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报销,需提供以下资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以上资料加盖医院公章)、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开户的银行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