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能及时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凤翔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年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所办理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年审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
三、年审地点
宝鸡市凤翔区市民中心一楼服务大厅。
四、特别提醒:凡未按时参加年审和没有年审的,持证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未将持证人员享受的就业扶持政策内容录入信息系统并打印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上的,停止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请持证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年审,确保有关待遇不受影响。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917-7212890 721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