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离婚率是越来越高,再婚家庭变得越来越普遍。不是有句话这么说的吗?90后忙着结婚、85后忙着离婚,80后都忙着再婚了。那么说到了再婚家庭就免不了要提到“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那么。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我在未成年时,因生母与继父结婚,就随生母和继父共同生活。成年后,继父与生母离婚。后继父死亡。我想问一下,我对继父的遗产是否享有继承权?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继子女对继父是否具有法定继承人资格,以是否存在扶养关系为判断标准。“有扶养关系”可理解为,基于特定的身份在经济上相互扶助、生活上相互照料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可表现为: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照顾、教育等;继子女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提供经济来源或者给予劳务帮助等。
也就说是,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的,继子女则享有法定继承权。
谈天翔律师解析:
父母与子女相互之间的继承权是法定继承权,继承权的产生一般是因血缘关系的承继或因收养形成拟制的血亲关系。一般继子女随父母一方生活,后因其抚养人重新组建家庭而带至新的家庭生活,此时,继父母并非因血缘或法定原因而与继子女产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
继子女介入抚养人重组后的家庭,必须在继父母对其的实际抚养中,才能在该家庭中形成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需要过程,这个过程必须是合法、合理和自愿的实际持续行为,家庭成员关系具有稳定、排他的特点。
基于实际的抚养关系,产生继子女对继父母享有继承权、在继父母年老时的赡养义务等。未成年继子女主张继承继父母遗产的,应证明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实际的抚养关系。
谈天翔律师,中共党员,法律本科,行政管理专科,中华全国律协会员,信用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从事律师业务十多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若干,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充分挖掘证据,忠于事实、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