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中办理转学要求
申请转学的学生应在转出学校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转入学校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内。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学生户口、监护人工作调转证明、转出学校办学性质和学校等级等有效证明材料,并上传至电子学籍系统。
学校办学性质和学校等级证明材料由转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学生转学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结合学生意愿统筹安排转入学校。
转入学校可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可作为是否予以接收的参考。在学额许可且成绩达标的情况下,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