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
2.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
3.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发票;
4.保单复印件等;
见习期内提前离岗或见习期满,须提交:
《山东省见习终止证明》;
《山东省见习鉴定表》;
属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提供与留用人员签订的:
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申报程序
见习单位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厅”发布见习岗位需求信息,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后上传并在就业见习模块进行登记。见习完成后,见习单位按规定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见习补贴,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报当地财政部门拨付。
办理渠道
见习单位按规定通过线上向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见习补贴。
具体可登录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或向潍坊市人社局咨询参与。
政策咨询:潍坊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8269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