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只要是公民通过不正当手段完成自己名下机动车登记,获得相关驾驶许可的,相关机构都会要求该机动车所有人撤销机动车登记。关于撤销机动车登记的收费标准,很多公民比较关注,那么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
一、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不收费
二、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三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规章】《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四、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秦邮路969号
五、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00-4:30
以上是关于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通过以上内容还可以了解到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如果你有其他问题,欢迎大家来咨询。
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机动车登记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在办理机动车登记时所提交的材料要真实,不能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机动车登记,否则要被注销登记。那么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受理的条件有哪些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
二、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的办理流程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2、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撤销决定书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3、无法收缴的,公告作废。
三、扬州撤销机动车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第一百零三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第五十八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综合以上介绍,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通过虚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进行了机动车登记的,公安机关会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收回机动车号牌和登记证书。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汽车问题,请咨询,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