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无保险理赔怎么处理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的车是刚买的,还没有上任何保险,而与您又恰好发生了事故,但是对方司机不给您赔付或者没有赔偿能力,您可以先向你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所以,当对方全责但是没有买保险时,就可以申请代位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当然,如果您有购买其他保险,在出现交通事故时我们可以去选择车险也可以去选择自己买过的其他保险,进行保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对方全责需要报保险吗
1.对方是否需要申请保险承担全部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对方对我们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不需要办理保险。对方购买的第三方责任险将对其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有人受了重伤,你需要向你的保险公司报案,因为在强制保险赔偿中,不负责任的一方也要赔偿全责方伤者的医疗费等损失,虽然只支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
(1)如果双方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考虑到损失不大,向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可以协商赔偿金额。双方同意后,支付赔偿费用,可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件上注明。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②双方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赔偿的,应当立即向被保险保险公司报告事故,并向被保险保险公司索赔。
③双方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但损失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超出部分继续按以下方式解决:
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应当向被保险人的保险公司索赔。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协商解决。
④如对保险公司的索赔有异议,或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⑤事故涉及车辆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事故涉及车辆应当按照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当的责任限额先行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按照下列比例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按照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计算,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计算为100元。
发生交通事故后,全部赔偿由交警部门认可的责任书的完全责任方承担。如果你没有责任,那么你不需要告诉你的保险公司,所有的赔偿都将由对方支付。至于对方如何赔偿,就看对方有没有购买保险了。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向交警部门或者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