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是不是把身份证拉黑了
1.酒驾黑了身份证吗?
可以,只要驾驶证被涂黑,司机名下的驾驶证就会被交通部门直接注销。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一)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梅尼埃病、眩晕、癔症、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运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二)三年内吸食、注射毒品的,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的,或者长期沉迷于依赖性精神药品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犯罪的;
(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治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 mg /100 ml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所称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的;
(四)驾驶载客营运机动车的;
(五)存在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不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有酒驾等行为,不仅会对行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还会对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醉酒驾驶后,交警部门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证,同时会处于一定的刑事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
1.酒后驾驶他人摩托车,由谁承担刑事责任?
驾驶员本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按照其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证的人或者有其他过错的,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要关注地方法院的司法实践。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留、罚款:
(一)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经营或者客运,严重超过额定载客负荷,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因此,只要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且在道路上行驶,就可以依法判刑。
2.酒驾的社会危害有哪些?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表明,酒驾易引发交通事故是不争的事实,不仅对当事人自身造成直接伤害,还会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影响。
(1)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直接对双方当事人造成伤害的。
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一般都相当严重。一旦发生死亡或受伤,首先受伤的将是双方的驾驶员和乘客。轻者有血有肉,重者会造成终身残疾,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但是,身体上的残疾很容易对自己和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给人留下终身的遗憾和永久的痛苦。
(2)醉酒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会对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旦伤者留下永久性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甚至丧失生命。一方面,他们的家人要治疗他们的伤势,另一方面,他们要照顾伤者。因此,交通事故给伤者家属带来的伤害不言而喻。
(三)酒驾引发事故,也会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隐患。
即使摩托车原主有一定过错,也绝对不可能代替驾驶员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幸运的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的原车主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此外,可能还会有一些摩托车存在各种违法情况,比如不出门、不考驾照等。这些交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