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撞人一般赔多少
1.电动车撞人后,可根据受害人在医疗机构检查、诊断、治疗产生的收据凭证进行赔偿,一般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等费用:
首先是注册费,通常根据注册数量和类别进行补偿。
第二,考试费。根据被害人身体伤害程度,前往医疗机构检查治疗的费用应予补偿。未经同意前往医院的,受害人本人前往医院检查的费用不纳入赔偿范围。
三是药费,必须是打人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药费。赔偿标准一般以医院开具的处方为准。被害人自行购买部分药品,与损害无关的,不能计入赔偿范围。
第四,住院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住院观察治疗的受害者发生的相应费用也应予以补偿。在医疗机构发出出院通知之前,如果受害者无正当理由仍留在医院,将不予赔偿。
2.结案时,如果该人身体仍未恢复,但仍需继续治疗,可根据相关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一定会发生的部分费用,并根据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用于赔偿。
3.医疗费用的起算日确定后,一审辩论终结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经当事人鉴定认可,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此外,还应赔偿受害者在一些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治疗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假牙和皮肤移植。如果侵权造成其他并发症,费用也可以适当赔偿。4.受害者应该在当地治疗还是转移到医院的问题,一般是根据他自己的选择来决定的。如果就医的医疗费用超标或者转院造成的费用过高,法官可以根据职权进行判断,结合被害人的相关病历和诊断判断其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5.后续医疗费用一般有三种操作方法:
一种是一次性补偿,即对以后治疗中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一次性结算;
二是根据将来会发生的损失起诉;三是一次性赔偿确定后,后续实际治疗发生的费用已经超过一次性赔偿金额的,超出部分有权再行诉讼,但需提供相关医学证明或鉴定结论。
6.如果在医院治疗期间需要从外面购买药品,也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一定证明,确实需要的。
7.诱发疾病的医疗费用一般根据事故中的因果关系确定,即根据因果力的大小确定责任,然后按照因果力的比例赔偿医疗费用。此外,还有因受害人受伤、失去工作而造成的损失,需要赔偿,一般根据其工作性质计算赔偿。
电动车醉驾福建怎么处罚
1.福建电动车酒驾如何处罚?
根据法律事实和规定,确定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如果驾驶电动车,其技术指标属于机动车,醉酒驾驶电动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你驾驶的电动车不符合机动车标准,醉酒驾驶电动车者不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项规定:“机动车”是指由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用于旅客或者货物运输以及特种工程作业的轮式车辆。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5条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驾驶方式,其最大设计速度均大于50km/h,或者使用内燃机的,排量大于50 μ l的两轮或三轮汽车包括两轮摩托车、侧轮摩托车和正轮摩托车(侧轮摩托车和正轮摩托车可统称为三轮摩托车)。第3.6条关于“轻便摩托车”的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驾驶方式,使用内燃机时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50公里/小时、排量不超过50μ l的两轮或三轮车辆,包括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轻便摩托车,但不包括最大设计速度不超过20公里/小时的电动两轮车辆。
从上述法律和国家标准可以看出,设计的最高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的电瓶车已经达到了轻便摩托车的国家标准;最高时速5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设计已经达到摩托车的国家标准,两者都应该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其醒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电动车醉驾是否按机动车处罚执行,主要看电动车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是否超标。目前市面上大部分电动车都是超标生产的。一方面,它们的重量非常重,另一方面,它们的设计速度非常快。如果交通事故会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驾驶员应该遵守交通法规,避免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