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自救、急救等基本知识
一、伤员自救、急救知识:
1、抢救伤员,应先扶、后治。
2.当伤者被压在车轮或货物下时,正确的方法是尝试移动车辆,采取相应的救援方法,将货物移走。
3.当受伤人员在车内无法自行下车时,尽量将他从车上移开,尽可能避免二次伤害。
4.当发生严重或特大事故需要送医院的伤员较多时,处于昏迷状态的伤员应先送医院。运送昏迷或有窒息危险的伤员时,应采用侧卧的方式。抢救休克伤员时,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热量散失。如果没有呼吸,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5、抢救出血伤员时,应先止血。在紧急情况下对伤员进行急救时,必须先采用压迫法止血,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方法。
6.当伤员出现大动脉出血时,可采用指压止血法,用拇指按压伤口近端动脉,阻断动脉运动,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
7、颈总动脉压迫止血,常用于伤员颈部动脉出血等止血方法无效者。
8.若受伤上肢或小腿出血,且无骨折或关节损伤,可用屈肢垫止血法(屈肢垫固定于腋窝或肘窝)。
9、绷带止血常用物品如绷带、三角围巾、止血带等。用绷带包扎伤员时,不要放在伤口上方或身体后方,以免睡觉时感到不舒服。如果没有急救伤员的绷带,毛巾、手帕、床单、长尼龙袜等。可以用来代替绷带。止血带是用弹性橡皮管和橡皮筋止血的。上肢绑在伤员上臂的上三分之一,下肢绑在大腿中部。给伤员用止血带止血,一定要扎紧。如果不扎紧,仍然会有血液从深动脉流出。10.抢救全身烧伤伤员的正确措施是:迅速扑灭衣服上的火焰,向身上喷洒冷水,脱下燃烧的衣服。烧伤病人口渴时,可以喝少量淡盐水。
11.抢救有害气体中毒伤员的急救措施是迅速将伤员转移到新鲜空气体的地方。
12.对于无骨端外露骨折的伤员肢体,用夹板或木棍、树枝固定时,应超过伤口上下关节。受伤的关节(扭伤、脱位、骨折)应避免移动。抢救脊柱骨折伤员时,用三角毛巾固定,保持脊柱稳定,严禁私自移动,不要支持伤员四处活动。当受伤的大腿、小腿和脊柱骨折时,应局部固定,不可随意移动伤者。受伤骨折应固定牢固,骨折两端及上下关节应固定。
二.常见危险化学品知识:
1.危险化学品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毒性、腐蚀性和放射性。
2.爆炸物是指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火药、炸药和起爆器都是炸药。
3.火柴、硫磺和红磷都是易燃固体。
4.扑救易散发腐蚀性蒸气或有毒气体的火灾时,扑救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和相应的防护用品,并站在上风处施救。
一科考试侧重于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重复记忆练习。
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明显伤隔天死亡谁担责
第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明显的伤害。谁将对第二天的死亡负责?
你可以请法医鉴定死者的死因。然后根据死者的死亡是否与交通事故有关向对方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死者的死亡与交通事故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就需要死者当时所住医院的相关诊断、健康检查报告和各种实验室文件。还有死者死亡的法医报告。
死亡赔偿金按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1岁,减少1岁;75岁以上的按5岁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岁-增龄);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X5年。
二、哪些因素与死亡赔偿金有关?
1.死亡赔偿金与被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当然,如果上诉法院所在地经济水平较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会更高,因而死亡赔偿金总额也会更高。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籍有关。
同一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一致,有时差异巨大,可能导致死亡赔偿金数额相差数倍。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以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被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活特点,不宜对死亡作较大赔偿。因此,国家法律将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们的年龄联系起来。受害者年龄越大,得到的死亡赔偿就越少。
综上所述,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最好安排去医院治疗,并当场检查伤情。如果你第二天死亡,当时没有受伤,为了避免纠纷,你应该进行死亡鉴定,找出死因。能够证明与交通事故有关的,事故责任方可以按照其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