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怎么办
当发生交通事故,人们最关心无疑都是责任,因为责任的划分关系到后期赔偿的承担比例,甚至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家所熟知的比较常见的责任划分情况,主要有一方全责一方无责;一方主责一方次责;双方同等责任这几种。比较少见的就是责任无法划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之所以会出现,主要是因为现场无监控录像,通过技术手段和证人证言依然无法还原事故情况,所以交通对于责任的承担无法确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是怎么呢?主要有两个方法:第一就是跟对方协商,如果可以协商一致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可以按照协商内容签订和解协议,双方按照协议履行。第二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由法院最终决定双方承担的责任比例问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认是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其损害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1.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1.必须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的首要条件。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应当有事实依据和理由。当事人没有事实根据或者无正当理由,不能主观认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当,要求重新认定。事实是否成立,理由是否正当,由复议机关审查确定。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申请重新认定的,必须在法定的15日期限内提出申请。
4.再认定机关: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由区(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作出,再认定机关为当地(市)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委员会。
5.只有一次重新鉴定。重新认定决定是对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对重新认定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重新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在道路上从事交通相关活动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及其他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其交通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客观情况,确定当事人的过错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相关环节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争议很多,但只要你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处理,在实际应用中还是会出现很多错误,所以你需要学会积极咨询,这样处理事情的成功率会更高,但更多的需要你自己去实践规定。